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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的好处及保护作用

市民早日接种安全、有效的新冠疫苗,对本港回復正常生活至为关键。

根据现有的资料,政府计划採购的疫苗能有效提供保护,对抗2019冠状病毒病。政府会继续跟进有关疫苗效能的最新资讯。

患有慢性疾病的人士可以接种新冠疫苗吗?
一图看清:

疫苗的种类

政府为市民提供的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

  1. 采用灭活病毒为技术平台的疫苗 - 科兴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2. 采用信使核糖核酸为技术平台的疫苗 - 復星医药与德国药厂BioNTech

政府会继续与其他疫苗生产商或药厂协商获取安全和有效的疫苗。

剂量

有关现时接种额外剂数新冠疫苗的安排,请按

规管框架

1. 《预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规例》下认可使用

概要

政府于2020年12月23日刊登宪报,订立《预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规例》(第599K章)(《规例》),在目前公共卫生紧急状态下提供法律框架,引入符合安全、效能及质素要求的新冠疫苗作紧急使用。《规例》的生效期至2023年12月23日。

《规例》赋权医务卫生局局长,根据一款新冠疫苗的客观医学数据(包括第三期临床研究数据),参考一个独立的顾问专家委员会的专业意见,及参照一个本港以外药物规管机构核准使用(包括紧急使用),经评估在科学上符合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要求,并在具品质保证的支持下,可以认可该款新冠疫苗,批准疫苗在香港在紧急情况下作指明用途,包括由政府推行的疫苗接种计划。

政府根据《规例》成立2019 冠状病毒病疫苗顾问专家委员会,委员由行政长官委任。顾问专家委员会会就疫苗事宜的建议认可使用向政府提供专业意见,有关建议会向公众公开。

顾问专家委员会已就根据《规例》申请认可疫苗,须提供的资料要求制订申请指南并已上载于医务卫生局网页。

根据《规例》认可的新冠疫苗

时任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分别于2021年1月25日和2月18日,根据《规例》认可复星医药与德国药厂BioNTech的新冠疫苗(Comirnaty)和科兴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新冠疫苗(CoronaVac)在香港作紧急使用。为加强疫苗资讯的透明度,顾问专家委员会就该疫苗的专业建议已上载至医务卫生局网页

按此参阅有关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后出现的异常事件的保障基金的资讯

2. 《药剂业及毒药规例》下注册使用

概要

随着全球大规模使用新冠疫苗,越来越多科学和临床数据力证疫苗安全有效。政府于2022年9月9日刊登宪报,订立《2022年预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修订)规例》,为认可疫苗引入过渡安排,让相关药厂在有足够的科学数据及临床资料时,可以申请把有关疫苗纳入《药剂业及毒药规例》(第138A章)的注册制度。

根据第138A章,「药剂制品」(包括疫苗)必须符合安全、效能及素质标准,并获得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管理局)批准注册,方可在香港销售或分销。药剂制品注册申请人须向管理局提交足够资料以支持药剂制品的安全、效能及素质。管理局在注册申请人提交申请及所要求的有关文件资料后,会按既定程序及要求审批药剂制品的注册申请。

根据第138A章注册的新冠疫苗

于2022年12月16日,复必泰原始病毒株疫苗(每剂30微克)及复必泰二价疫苗 (牌照持有人为复星实业(香港)有限公司)和克尔来福疫苗(牌照持有人为科兴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已符合有关安全、效能及素质的要求,及已根据第138A章获注册为香港药剂制品。有关注册新冠疫苗的名单已上载至管埋局的网页(只有英文)。

可能出现的副作用

一般而言,大部分的疫苗是安全的,常见副作用通常轻微而且是暂时的,例如轻微發烧、接种部位红肿或疼痛。部分人士亦可能出现较严重的异常事件,但这些事件一般而言亦较罕见。

事实上,新冠疫苗的研發期相比一般疫苗被大大压缩,因此不能完全排除在大规模人口接种后可能会出现罕见或未能预见的严重异常事件。政府会监察任何与使用该疫苗有关并發生在接种者身上的异常事件。

报告异常事件

衞生署设有药物异常反应的呈报系统,收集接种疫苗后出现异常事件的报告,目的是监察新冠疫苗的安全。若你在接种疫苗后,出现怀疑的异常事件,在徵询医护人员(例如: 医生、牙医、药剂师、护士及中医师)意见时,若他们认为可能与接种疫苗有关, 可提醒医护人员向衞生署呈报新冠疫苗接种异常事件。

药物安全监测系统的主要目的是识别疫苗可能产生的副作用的信号。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疫苗接种异常事件是指免疫接种后发生的任何医疗事件,不一定与疫苗使用有因果关系。专家委员会会按世卫的因果关系评估算法流程估怀疑严重异常事件。

为配合疫苗接种计划,以及监察接种有关疫苗后的任何异常事件,政府已成立新冠疫苗临床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就接种新冠疫苗可能出现的异常事件情况进行持续监察,并在认可新冠疫苗的安全监察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专家委员会已订立若有明确的医学原因(包括临床诊断及病理学报告)能解释某些包括死亡个案的临床事件的成因,医护人员可视为不符合呈报准则而无需当作疫苗接种异常事件呈报。此外,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安全监测计划」下,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和卫生署已建立机制,将一些不符合呈报为异常事件的死亡个案纪录提供给香港大学进行监测及分析,而有关研究结果亦会定期向专家委员会汇报。如香港大学发现有不寻常的情况,会尽快通知卫生署及交予专家委员会作出跟进。

按此参阅更多有关新冠疫苗安全监察的资讯

按此进入疫苗接种异常事件网上呈报系统

香港新冠疫苗的安全监察报告

根据专家委员会通过的风险传达计划,接获的临床事件的数据及总结报告会定期发放及更新(以下为最新报告)。

按此参阅最新香港新冠疫苗的安全监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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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2023年3月21日